本來不怎麼看新聞的,但是之前房思琪那事情實在太熱門了
不管哪個網站都有文章討論這件事。
於是關注了一下。就不小心勾起已經被封鎖的回憶。
回憶模式啟動:
嗯...
說實在,我也有類似的經歷,大概從小五小六開始的吧? 反正是國小開始這確定。
對方是誰呢?是我爸。
當下有講嗎?沒有。
為什麼不講呢?
應該這樣說,為什麼要講呢?
首先,對象?我要跟誰說?我跟大人講,大人就會跟我爸講,然後我回家就會死更慘。
跟同學講,又有甚麼用呢?
不過我沒有一般人來得悽慘,我遇到的是性猥褻,不到OOXX的性侵害。
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覺得:沒有進去就很還好,沒甚麼大問題吧
我也不知道到底算不算是有甚麼大問題。至少我也好好的活在這裡。
喔,我後來聽他不知道是第一個還是第五個女朋友說
說我爸去外面玩女人吧還是啥的,長了菜花回來種給他的女朋友
嗯...那真的是還好我的只有到猥褻,我也沒有幫他口X
不過話說回來,第一次遇到的時候,覺得受到很大很大的衝擊。
滿心都是對自己的自我懷疑,覺得我爸雖然很兇,但是個正人君子
怎麼可能會做這種事呢??是我在作夢?那為什麼那個夢境又是如此的真實呢?
所以當時陷入很長時間的自我懷疑及矛盾中。
Q&A模式:
Q:有反抗嗎?
A:嗯...這要看你對反抗是甚麼定義。
Q:非常激烈又抓又咬又打?
A:欸...不好意思這個沒有。
Q:為什麼?電視上都演說被OOXX的時候女生應該是又哭又抓又咬又打啊為什麼你沒有?
不然你是怎麼做的?
A:這個,因為我爸在我小時候是採權威式管教,
所以腦袋裡面對於我爸的指令沒有「拒絕」這個選項
小時候被我爸打怕了,所以要拒絕也只能很溫馴的把他的手弄開而已。
腦袋倒是沒有下指令說要我離開現場。所以也就這樣,大概維持到高一吧。
手弄開了他的手還是會再過來。所以...(以下省略一千字)
Q:那後來呢?
A:後來...他的第一個女朋友發現了
(我爸媽在我幼稚園的時候離婚,我爸先後交了六個女朋友,
第一個是對他最死心塌地的,藕斷絲連大概十幾年吧)
於是她爆到社會局,才改變現狀。也才有現在的我。
Q:你媽媽知道嗎
A:嗯..事情報到社會局之後她才知道。
Q:在那之前沒想過跟媽媽求救嗎?
A:我一年看到她大概只有三次左右,我爸管得又很嚴,不太喜歡我去找我媽。
所以那時候跟我媽其實不太熟。
我小時候也一個人自立慣了,腦袋裡沒有求救這個選項。更不會想到找他求救。
即使想到,也不會真的去求救。
Q:為什麼呢?
A:嗯...就...不知道耶,說不出口吧。我要怎麼說?「媽,我爸…...呃,沒事」
回憶模式再開:
後來...也就這樣了。
他犯的是公訴罪。我不告他也有檢察官要告他。(我在那之前還有不小心在教室後面的公布欄瞄到法律條文,貌似有機會死刑或是無期徒刑。後來才知道他只有猥褻,罪不致死。)
告不告啥的,我也不想管了。我爸,跟我沒有任何瓜葛了。
喔,對了。他當初第一次做的時候,當時我身體不舒服,很昏沉。所以我會懷疑我在作夢。
後來針對這些事情,我在心情極為複雜、情緒極為激動的狀況下寫了心情日記抒發。這在後來法庭上也成了很有力的證據。(社會局介入之後,後來在社工協調之下,請我爸離開那個家兩個小時,我進去把我的課本啥的通通帶走。那時候我有去找我那本日記沒找到。後來才知道是被我爸第一個女朋友拿去警局當證據了)
法官當時有問我日記的事情,我說,因為我想,可能之後在法庭上會用到(也就是現在),所以寫了下來。法官們很震驚:這麼小就想到要留證據了@@!
哦,誰叫我爸要給我看台灣變色龍啥的。
人總是會學習的。他自找的。
當初警察找我去做筆錄的時候,警察告訴我說,
我爸他自保的講法,是說我都在說謊。
我乍聽這說法當然覺得不舒服。
於是我講了一些可以證明我沒有說謊的事情。
例如他那邊的特徵(就是一些滿特別的特徵。那時候我也只看過我爸的)
例如他的雞蛋上面都有一顆一顆的小顆粒,
有點像肉色的小疹子,但是看得出來不是病。
我還有問他那是啥,他倒是沒回我
然後是他的雞柳條(?)分兩截,有色差,這樣
後來警察法官是沒有再針對這部分多做追問。
過了N年之後,判決書下來了。
所以對於我爸針對相關證詞的答辯我也看到了
他說甚麼呢?說,可能是因為他自己很愛吃辣才會長那些小顆粒
我爸愛吃辣這我當然知道,
但是我那個年代,我是沒有電腦可以用的,網路也沒有像現在這麼發達。
我也不可能會知道這些東西(他愛吃辣跟我知不知道他的雞蛋有顆粒沒有任何關係)
然後,他說一切都是我個人看了A片之後自己帶入劇情角色,汙衊他而已。
哦~我多疼我的女兒啊~巴拉巴拉巴拉
看到他的答辯其實我心裡還是很不舒服。不管過了多久。
唉。你還是別那麼疼我比較好。
我的性體驗不需要你真槍實彈教我。
而且你居然敢說我說謊!該死的混蛋!
雖然可以理解這是他想自保的說詞,但是想到就很生氣。
即使「只是」猥褻,對我而言也是侵犯,侵犯之後想船過水無痕一走了之,他猥褻我是事實,他卻反過來公然說我說謊,這對我而言是二次侵犯!
PS.而且,我自己現在也交到第五個男朋友了,但我好像沒看過有誰的雞蛋是長這樣一顆一顆的(我現在三十歲了)
還是有愛吃辣的同學可以解惑一下是不是真有這回事@@"??
嘛…已經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。
但是還是有淚點可以被勾起。
尤其是:為什麼不反抗呢?為什麼不說呢?為什麼不報警察局呢?為什麼為什麼一百萬個為什麼,為什麼你這個受害者不怎樣怎樣做呢?
一般外人永遠不會懂那個心情的。
被這樣質問的時候,我們「受害者」很容易感受到「都是因為你不怎樣怎樣做所以才會被如何如何」,言下之意就是「會發生這些都是理所當然,你活該」的這種感覺。
我不過就是躺在床上睡覺,也被我爸拉去他的床上做他喜歡做的事。
他以玩遊戲為名,叫我喝酒、按摩、幫我按摩,我又怎麼懂呢?
那時候的小六、國一,還不太懂這些…
我本來想發PTT的,可是實在找不到有哪裡可以讓我匿名發文的。唉。